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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族的婚俗 回族的特色婚俗介绍

发布时间:2024-07-26 20:48:01源自:http://www.zhzyg.com阅读

第二,回族的婚姻观正在发生新的变化。许多回族青年已深深认识到感情是维系家庭和睦的主要因素,爱情是婚姻的基础。他们择偶时,除了考虑信教、家庭等因素外,主要看对方的人品。在农村往往把“诚实忠厚”作为择偶的重要条件之一,同时注意文化、技术等。在城市除了要求对方是回族外,注重德才兼备,同时注意性格和文化素养等,不看门第。有的不要彩礼,有的结婚不大操大办。回族的婚姻家庭也正在发生变化,几代同堂的大家庭越来越少,基本上都变为小家庭,这都是进步的一面。

第三,回族早婚,订小亲和近亲结婚的现象仍比较严重。特别是北方回族聚居的农村,这一问题非常突出,有的十一二岁就订了小亲,十四五岁订小亲者较为普遍。早婚现象也比较严重,据对宁夏南部山区回族聚居的六县抽样调查,早婚占同期结婚者最高的县达70%,最低的也达22%。

第四,回族主张节俭办婚事。回族在历史上一直倡导节俭办婚事,并提出过具体要求。如河北省保定市清真西寺内有一“俭可养廉”碑,主要是针对婚姻中的大操大办陋习作了具体规定和限制,这在当时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。

我国回族学者刘智在《天方至圣实录》中谈到婚娶时说:“谨合礼义,无奢华”;“设馔量力,不图嗜好,不为夸富斗胜”。

历史上我国回族人民在婚姻方面拥有节俭的良好习俗,是值得倡导的。但现在,由于受传统的封建的婚姻观念和陈腐习俗的影响,有些地方结婚费用、彩礼都相当高,变相买卖婚姻的现象仍然存在。特别是结婚送礼越来越高。这一切对个人、对家庭、对社会都极为不利。宗教人士和村上的于部都应积极做好这方面的开导和劝戒工作,以利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。

第五,通过回族的婚姻习俗看出,回民除了与本民族通婚外,在与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通婚时,不但没有被同化,反而通过婚姻同化了不少汉族、蒙古族和其他民族。

这主要是回族在选择非穆斯林做妻子时,坚持让非穆斯林“进教”,在举行婚礼时坚持让阿訇念“尼卡哈”,婚后让其尊重回族的风俗习惯等。

回族不管与别的什么民族结合,但始终坚持“只准娶进,不准嫁出”的原则,保持了回族婚姻习俗,壮大和发展了回族队伍,这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。

小结:在中国的每一个民族中,因为民族和一些地域差异,在很多方面都有着自己的特色,在婚俗中也是一样,每个民族都有属于自己民族特色的婚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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